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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公布义务教育招生方案 “人户分离”入学扩大试点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4-05-28 17:21:50


随迁子女要验居住证

沪公布义务教育招生方案 “人户分离”入学扩大试点

日前,市教委公布了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方案。包括虹口、杨浦、嘉定、奉贤等在内的七个区公布了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子女居住地登记入学试行范围逐步扩大。

意见明确登记入学基本原则与办法,登记报名的学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登记报名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此外,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时要验证居住证等证件,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则须携带《上海市中小学成长记录手册》(简称“成长手册”)。

全市最早试行“人户分离”入学的是杨浦区和嘉定区。今年,杨浦区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入学的街道(镇)规定,当报名数大于计划数时,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存在以下四类情况的可按顺序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实际居住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寄居在旁系亲属处的(户籍挂靠在旁系亲属处);实际居住地址与租房合同地址一致的;其他情况。(以上各类情况均可根据户籍或实际居住年限长短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对于嘉定区的试点街道,嘉定区教育局将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首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学生入学。统筹安排顺序如下: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地址的;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的租房地址的。嘉定区教育局将根据其住宅类房产证、实际居住的年限长短等情况予以统筹安排入学。

随迁子女办理入学要验证居住证。虹口区规定,各小学联合招生组设点集中报名登记,通过居住证读卡机验证居住证件,通过信息系统验证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和居住证件。通过验证的,由小学联合招生组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居住证年限、持有灵活就业登记证明等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另外,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成长手册”。如普陀区要求,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凭网上报名号,并携带户籍证明(或居住证件)、《居住地登记回执》;参加民办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需携带“成长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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