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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上海小学招生政策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4-04-22 19:26:34


小学开学之前,最受大家关注的话题就是2014上海小学招生政策。在新政策出炉后,学大专家针对最困扰家长的问题进行了整理分析。如果家长希望了解更多的新政策,就希望你认真对待我们的总结。

一、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试点街镇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各试点街镇的实际,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制定实施细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本市集体户口人员子女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子女入学办法,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二、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从2014年起,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办法,将与《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相衔接,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精神,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必须提供其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者提供父母一方满2年及以上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有效的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2015年,要求父母一方提供满3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连续2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2016年起,要求父母一方提供满3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2014年起,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再实行来沪人员到街道、乡镇开具就业证明的办法。

三、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入学报名时,由其父母携带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满2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有效的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以及原籍户口薄、适龄随迁子女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预防接种证,到居住证标明的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其子女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时间,以2014年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文件公布的时间为准。

2014上海小学招生政策在上面文章中我们用问答的方式,把困扰家长的问题,详细呈现给大家。希望我们总结的知识,可以帮助更多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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